根据《中共十堰市委巡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察组将于2023年3月29日开始,用两个月左右时间,对十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专项巡察。巡察组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以及省委、市委相关要求,全面摸清十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底数和管理使用状况,着力查找资产划转、移交、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责任、能力、作风、腐败和体制机制障碍等问题,推动资产规范管理使用,深化改革,促进资产盘活利用、提增效益,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电子信箱和举报电话,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相关责任人员涉及国有土地、房产股权等资产管理使用问题的来信来电举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值班电话:19307190795
电子邮箱:syxcz5@163.com
接访地点: 十堰市宏正大酒店406室
接听电话和接待来访时间: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信访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0日
中共十堰市委第二巡察组
2023年3月29日